领导干部宜慎用“我”字
发布时间: 2011-11-16 浏览次数: 26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用了大量的篇幅专门论述了人民观问题,论述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之间应当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论述了官员应当怎样行使公共权力问题。细读下来,深感这些论述对于矫正某些领导干部的错误认识错误做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种情形:有些官员,如有的地区有的部门的官员在开会或私下谈话时,动辄“我如何”,“我怎样”。比如,“‘我’投入多少个亿进行某某区的拆迁改造”“‘我’投入了多少万元用于民生的改善”“‘我’投入了多少万的资金进行某县道路的建设”“在‘我’的地盘上,你应当听‘我’的”等等。初听起来,或许只是觉得这种说法有些别扭,但还不会觉得是个事情。但听多了,就会觉得某些官员“我”字当头的这种习惯用语是有些问题,实际是在传递一种有害的信号,值得引起人们的警惕。

    第一,“我”字当头的说法有违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宗旨。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的基本宗旨。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是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的基础。毛主席指出,共产党员“他们每时每刻地总是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胡锦涛也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全党同志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像毛主席、邓小平这样伟大的历史人物对人民都是敬畏谦恭有加,如邓小平就发出了“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的由衷心声。而“我”字当头的说法表明某些官员在观念和行为上已经脱离了人民,自我感觉高高在上,认为自己是人民的恩惠施主,自以为人民对自己不仅应当听话,而且还应当感恩。实际上,这是把自己和人民对立了起来。

    第二,“我”字当头的说法有违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社会的专业分工越来越复杂化,职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致,政府官员也是一个以履行某种特有职业分工职能的群体。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定位应当是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其主要职能应当是维护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确保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的那样,“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政府官员与民众的关系和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我”字当头的说法则背离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职能。当事人把自身的角色定位弄错了,将自己视为高等级者,将民众视为低等级者;进一步,认为自己与民众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出于这样的看法,当事人自然会“我”字当头,把自己凌驾于民众之上,而不会看重民众,进而不会把工作的重心诚心实意地放到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方面。

    第三,“我”字当头的说法有违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公共权力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力很大。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理应受到严格规范和监督,公共权力应当在阳光下运行。具体之就是:公共权力必须接受必要的制约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以公共权力的名义损害公众的利益;除非属于国家机密的事情,公共权力的运作流程必须向公众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在设计制度和制定政策时,任何人不得以公权谋取私利,比如,不得夹带政府官员的群体利益和官员的个人利益;政府不能成为市场经济当中的营利主体,不能与民争利。胡锦涛指出,应当“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显然,“我”字当头的说法背离了法治精神。“我”字当头说法所显示的是,个人借助于公共权力而扩张,没有规则,没有限制,为所欲为。“我”字当头的说法体现的是一种人治现象,“我”就是法,“我”大于法,“我”凌驾于所有群体甚至凌驾于公共权力之上。以“我”字当头,在不受任何约束的情形下,某些领导干部在本区域或本部门当中能够找到帝王般的感觉。

    说到底,“我”字当头的说法是封建主义遗毒的一种表现,至少是个人自我意识过度膨胀的一种表现。虽然只是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着这种现象,但我们对这种现象所产生的危害却是不应低估的。其一,这种现象意味着某些官员脱离了民众,失去了人民的信任。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往往会产生一种放大的效应,从而程度不同地降低了民众对于党和政府的信用程度,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其二,这种现象成为腐败的一个源头。没有约束的公共权力必然会造成公权私化现象,必然会催生腐败现象的出现,必然会程度不同地造成官民之间的隔阂,进而甚至会酿成社会矛盾问题,直接危及社会的安全。

    有鉴于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人民观建设,重视规范公权的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我”字当头的说法,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吴忠民           来源:学习时报


 
※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 信息负责人:蔡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