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简报
第2期
机关党委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5月14日
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和《机关服务文明用语》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使机关工作更好地适应“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利学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及师生员工服务,5月6日、13日,机关党委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和《机关服务文明用语》。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工作机制,努力将机关建设成“学习研究型、创新高效型、团结协作型、廉洁服务型、勤俭节约型”组织,使机关的工作作风有明显改变,组织纪律有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有明显改善,更好地促进学校快速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
《意见》指出,机关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提高行政行为的公信力。二是努力提高效能,积极探索并创新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规律,了解实情,发扬民主,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执行政策和制度不因人而异,做到公平公正。
《意见》提出,机关建设的主要措施主要有九个方面:一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实行置牌上岗,三是实行文明接待,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五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六是完善网上“办事指南”,七是严肃上班纪律,八是开展“师生满意星级单位”创建活动,九是设立“机关作风在线评议”窗口。
《意见》规定,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创建工作。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师生评议结果,结合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师生满意星级单位”的荣誉称号。
《意见》强调,机关作风是党风和政风的重要方面,事关党在群众心目当中的形象和地位,事关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事关建设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及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真抓实干,确保《意见》落实到位。
《机关服务文明用语》包括文明用语和忌语两个部分,其中机关服务文明用语二十条,机关服务忌语十五条。机关党委号召,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在服务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使用文明用语,实行文明接待。
送:学校领导
发:机关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