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目标管理的意见
各党委、总支,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将我校党支部目标管理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公布实施。
一、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产等各项任务,推动本单位的改革和事业发展,构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具体目标(见附件《党支部目标管理测评表》)
三、要求
各党支部根据此目标结合教师、学生、机关、业务单位、后勤、产业等不同类型支部的特点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计划,上报所属党委、总支。
四、评分办法
党支部目标管理的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和较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考评为优秀的党支部获得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资格,较差等级的党支部应限期整改。
五、考评程序
党支部目标管理的考评采取党支部自评、党委(总支)考评、组织部抽查等程序(按支部测评表进行测评)。
党支部自评:召开支部大会,党员根据《支部目标管理测评表》的内容,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及测评表上报党委(总支)。
党委(总支)考评。在支部自评的基础上,党委(总支)组织考评小组,采取查记录、看材料、听汇报、调查了解等形式,对党支部目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组织部抽查:组织部对党支部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表彰先进支部,调查了解党支部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六、考评时间
每年底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自评,党委、总支对所属支部进行一次考评.每两年学校结合评选先进党支部进行全面考评。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
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