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9 浏览次数: 387

关于开展机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

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年聘期考核的通知》,现将机关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年聘期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均应参加聘期考核,“双肩挑”人员在其受聘学院进行考核。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1. 受聘在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人员。

2. 执行引进聘用协议且尚未到期的高层次人才。

3. 截至20191231日,入校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设定标准如下:

1. 优秀: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勤奋敬业,学风端正,工作有创新,高质量完成聘期岗位任务。

2. 合格: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勤奋敬业,学风端正,工作负责,全面完成聘期岗位任务。

3. 基本合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基本完成聘期岗位任务。

4. 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①工作责任心不强,完成岗位任务质量差;②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③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④聘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原则上应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

1.将师德师风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确定相应的聘期考核结果。

2. 对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以聘用合同中签订的岗位任务为考核依据,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3.对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服务质量等。

4.对受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实施。

四、时间安排

1129日—13日,各单位组织二级、三级岗位人员填报考核材料,并于1213日下午14:00前,报送二级、三级岗位人员考核材料至机关党委(附件3、附件6,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打印版)。

2129-13日,各单位完成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考核等工作,并于1213日下午14:00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附件5、附件7、附件8、附件9<相关支撑材料附后>,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打印版)。

3.各单位于1213日下午14:00前,提交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年聘期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组织程序、考核结果等。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17-2019年聘期考核相关表格.rar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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